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全面宣传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4月30日,南通市崇川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首场宣贯活动在我校致知楼报告厅举行。南通市委统战部副部长、市民族宗教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许金标,崇川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、组织部部长张明星,崇川区政府副区长周卫平,校党委书记钱锁梅,党委委员、党委组织部、统战部部长徐磊出席活动,市、区委统战部、民宗局干部,各街道统战委员和师生代表共同参加活动。
钱锁梅在致辞中指出,高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重要阵地。长期以来,学校坚持围绕教育教学、管理服务两条主线,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、保障型就业、浸润式文化融入等工作平台,深入实施思想引领、文化浸润、实践交流、结对帮扶等行动,打造了“石榴红”工作品牌,并与学田街道共建“校地同心石榴红”格局,推动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常开长盛。学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持续深化校地协同,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更多工院力量。
活动现场,我校少数民族学生带来开场舞蹈《多彩民族风》,随后举行了“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”揭牌仪式和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赠书仪式。在事迹宣讲环节,我校纺织服装学院维吾尔族学生阿丽耶·玉散、信息工程学院教师徐洁先后讲述了民族团结青春故事与育人初心,生动展现了我校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成果。此次活动形式鲜活、内容扎实。学校将持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,深化校地协同、文化浸润、实践育人,引导各族师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,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书写工院担当。(统战部 孙晶晶/图文 孙晶晶/推荐 徐磊/审核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