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及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苏工院〔2019〕106号)文件规定,经2025年4月25日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,处置崇川校区游泳池,账面价值483000元,现予以公示。
资产编号 | 资产名称 | 面积(平方米) | 数量 | 原值(元) | 启用日期 |
00119139 | 游泳池 | 450 | 1 | 483000 | 2016-11-26 |
公示时间:2025年 7月7日至2025年7月15日。
公示期间,如有问题需要反映,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,电话:13862914130。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25年7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