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等文件规定,经学校研究并审批通过,拟对我校崇川校区有恒楼205东侧房屋进行公开招租,现将相关房屋招租信息在校园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5日。
一、拟出租期限
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。
二、拟出租房屋的资产状况
崇川校区有恒楼205东侧房屋面积为30㎡,服务于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-2028年教学办公区域网络基础维护服务招标项目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老师
电话:0513-81050297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2月9日